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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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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军事

 

 



  楚军的兵种,按其隶属关系和军事职能的不同,有两种分法。按隶属关系,可分作正军、王卒、私卒、县师。正军是为国家的军事力量。武王时,已有“三军”之说,应是正式有“三军”建制了。三军是春秋时期以车兵为主的国家常备军。三军以中军为主要战斗力量,其次为左军、右军。楚王为三军最高指挥,出征时各军则分别由高级官吏令尹、司马、左尹、右尹等率领,楚王有时亲自率领三军或其中一军出征。到战国中期楚国已是一个“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的军事大国了。王卒是楚王出征时的随身卫队,其精华是左、右“二广”,每广有战车十五乘。王卒是楚军的精锐部队,经常编入中军参加战斗。乘广由王族子弟组成。楚之中军亦以王族子弟为其兵员,装备优良,为楚师之精锐所在。私卒是为太子和贵族服务的武装力量。私卒是楚国贵族的宗族亲军。主要为车兵。春秋时期,楚国王族子弟和大贵族在自己所封的食邑上各自拥有武装,这些武装不属国家编制,故称“私卒”。贵族以私卒听从楚王之命出征的形式,作为向楚王纳赋。私卒多以各自宗族的子弟为兵员。县师是春秋时楚国的地方部队。主要部署在楚国的边境地区,多属楚在中原灭国所设县地区的武装力量。县师由县公统率,由楚王亲自调动,县师的任务是防守边境,并配合国家的军事行动,是春秋时期楚国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战国时,楚县师不复再见,已纳于楚国统一的常备军中。

  按军事职能,楚军则又可分作车兵、步兵、工兵、水兵、骑兵等。车兵为车战之士卒。车兵是各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春秋时,楚车兵分为三军,另有不少私卒和地方武装,战国时号称拥有“车万乘”。车兵以战车为编制单位,称为“乘”,战车通常排列成阵势进行作战,以车兵为主,战车后跟随步卒。楚国的车兵多由贵族子弟力兵员,是春秋时期的主力作战部队,到战国后,以车兵为主的作战方式逐渐让位于以步、骑兵为的作战方式。步兵即徒兵。步兵有隶属于车战的步兵,以每辆车75人为编制,排列成一定的队形,跟随战车作战。也有单独作战的步兵。春秋未至战国初,楚国的步兵有很大的发展。战国时期,步兵人数大大增加,成为主要兵种。步兵可以在道路狭隘的地区单独作战,机动性较强。步兵由一般平民担任。另外还有工兵性质的步兵。此种步兵在战争中带有役徒的性质,多为征发而来的贫苦民众,从事架桥、筑城、修缮武器、修筑工事等,在军中的地位最低。

  楚国有水军,称为舟师。楚国舟师最早见载于楚康王时期,楚国出动舟师伐吴。战国初,楚人请鲁国名工匠公输般制作了舟战武器钩拒,舟师战斗力大大提高。与舟师相对而言的陆军则称陵师。

  楚骑兵出现于战国时期。汉族最早正式使用坐骑打仗是战国中期的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在此之后,各国纷纷仿效。战国时期楚骑兵已有一支实力雄厚的部队,号称“骑万匹”。

  楚王是当然的全国最高军事统帅。楚王之下,另设官职主管全国军政。至于战场主帅,都是临时指派的,并非常任。春秋早期以前,莫敖为最高长官,既掌政,也主兵。楚武王后期设令尹后,莫敖只管军政,位在令尹之下。到成王已设司马一职,取代莫敖而掌管全国军政。楚康王时,军职更为完备,大司马为正职,左、右司马为副职。

  在长期有军事行动中,楚人积累了丰富的战争经验,总结出《楚兵法》。《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楚兵法七篇”,但今早已佚失。《军志》是先秦时一部著名兵书,著者与具体内容不详。楚人对这部兵书十分熟悉,经常运用《军志》指导军事行动。《左传》载楚成王语:“《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者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故主张退师,不与晋战。宣公十二年载楚、晋[必阝]之战时,楚令尹孙叔敖以《军志》“先人有夺人之心”为由,抢先向晋师发动进攻,大败晋师。《军志》所说的适可而止、知难而退、先声夺人、待衰而攻的这类战略战术思想,春秋早、中期以来已深入人心,并被各国实际运用于战争之中。

  夹攻是历代兵家常用的一种军事战术。楚人也常用这一兵法。楚武王三十八年(前703),楚联合巴国军队围攻邓国南疆一城市。楚斗廉列阵于巴军中间,与邓师交战时,伪装败北。邓师紧追楚师。巴师因此位于邓师之后,形成前后夹击态势。楚师折回攻击,巴师攻击后,前后夹击,邓军大败。

  伏击也是楚人惯用的一种兵法,多能获胜。楚武王四十二年(公元前699年),楚师伐绞。楚人在绞城外山下设下伏兵,故意引诱绞人出城俘获樵夫。当绞人争相出城于山中追逐楚“樵夫”时,楚伏兵发起进攻,大败绞人。

  筑室反耕是楚军采用的一种围师久留之法,其基本意思是在久攻不下的情况下,让士兵就地筑室而居,分田耕种,以示不攻下敌城,决不撤围。楚庄王十九年(前595)秋至二十年夏,楚师围宋9月,久攻不下,宋人易子而食。城外楚师亦仅剩下数日之粮。后采用筑室反耕的办法,宋人惊恐,以为楚军要长期围宋,遂向楚人求和。

  作为春秋五霸之一和战国七雄之一的楚国,它的武库是最庞大而且最先进的。楚国的兵器,数量巨大,种类繁多。论质料,可分为铁、铜、木、竹、皮等制品。铁兵器主要有剑、戈、矛(1)、匕首、镞;铜兵器主要有剑、戈(2)、戟(3)、矛、匕首、镞、弩机等。木兵器有盾、甲、弓等。竹兵器有弓、箭杆等。皮兵器有甲、胄等。论功能,可分为进攻性武器和防御性武器两大类。进攻性武器有弓、矢、戈、矛等。防御性武器主要是甲、胄、匕首等。1975年冬,在楚国故都纪南城东门外先后发现中小型墓葬600余座,共清理了其中的554座,获得了大量的随葬物,其中兵器的数量最引人注目,有各种兵器达571件,计各式青铜剑172把、各式铜戈150件、各式铜戟7件、各种青铜矛15件、竹弓25张、木盾17件,另有箭簇、匕首若干。数量巨人、门类齐全,简直可以称为楚国的兵器宝库。这样集中地出上土先秦兵器在全国是第一次,为研究古代兵器发展史提供了不可多得标本。

  弩(4)属远射兵器。最早的弩出现于春秋晚期的楚地,战国时期发现较多。在江陵楚墓中还发现过双矢并射连发弯。这种弩有矢匣、机体(木臂、活动木臂、铜机件)、木弓等部分组成,通长278厘米。矢厘置于机体上方,可容矢18枚,左右分列,每次可利用自身重力下落二矢至木臂的上面。通过活动木臂与机件的配合动作,向外射出,可连续发射。射程约20米。

  盾(5)是古代防御兵器。在战国时期楚墓中较常见。胎骨有木胎与皮胎二种,均髹漆,一般都有彩绘花纹。随州曾候乙墓出土盾49件,小平顶外凸,上部为双弧形,下部为长方形,正面呈凸弧形,背面正中安木盾柄。江陵望山1号墓出土12件,器形较小,大多有彩绘花纹。

  楚墓中出土青铜剑的数量之多,工艺之精,皆居列国。然而,楚墓中出土的工艺水平最高的青铜剑却是越王剑(6越王州勾剑)、越王勾践剑(7)。吴、越原是“宝剑之乡”,在越灭吴、楚灭越之后,原来为越王铸剑的传奇式的铸剑大师干将、莫邪,转而成为了楚国的铸剑大师。从此,楚国不仅自己铸造了大量华美的青 铜剑,而且还将吴、越等国的名剑也掳到了楚国,这就是越王剑矛等稀世珍品为何出在楚墓中的缘由。

  新式武器的运用,必然导致军队成分和军事编制的变化。铁制剑和弩机的发明及其广泛应用、青铜剑的大量生产及其工艺的改进,以及青铜戈、戟、矛等的演进,都表明了战国时期楚国兵器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种变革的实质,是楚国军事军队成分的改变在军事装备上的反映,即楚师由以车兵为主力改变为以步兵和骑兵为主力军这一重大变革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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