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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与云梦、“掌梦”之职辨

作者:孟修祥

  长江大学楚文化研究院  孟修祥

    [摘要] 屈原被流放的汉北在“郧襄之地”,即今之襄阳北至郧西一带。论证屈原流放的汉北是否为云梦对屈原作品审美本质意义的解读并无多大关系。赵逵夫先生为了证明屈原被流放汉北即云梦之地,而提出屈原为掌管云梦的官员来作为证据支撑,不足为据。《招魂》中所谓“掌梦”,即掌管圆梦之官。因为楚人好巫,梦占是其占卜方式之一,即把梦中所见当作某种征兆,并对其作出阐释。这种梦占方式在战国之前就在诸侯各国流行,因此,《招魂》中所说的“掌梦”即掌管圆梦之官,而非掌管云梦之官。

   [关键词]  屈原 云梦  掌梦 

    根据现存的文献资料与学者们研究的大致结论:屈原一生被贬官一次,遭流放两次。楚怀王时代,屈原由左徒被贬为三闾大夫;后又被流放汉北,也就是《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说的“王怒而疏屈平”,“屈平既绌(即黜)”;顷襄王初年屈原又被流放“江南之野”,即朱熹《楚辞集注》所说的“屈原即放,思君念国,随事感触,辄形于声。”关于屈原被贬官、遭流放的具体时间,前贤与时彦们的看法各异,[1]而关于屈原与云梦的关系,则主要在第一次流放汉北之时。那么,汉北在何处?对于这个问题,学者们也颇有争议。综合各家之论,以蒋骥《山带阁注楚辞》汉北,今郧襄之地的说法为多数学者所接受,如赵逵夫先生就说:“关于汉北其地,蒋骥《山带阁注楚辞》说:‘汉北,今郧襄之地。’郧襄一带在上庸以东……据庚信《枯树赋》,襄樊以南至宜城一带称为汉南,则与之隔江相对的‘汉北’应是专指今樊城以北的一片地方。这里是楚与中原南北来往渡汉之处,故有汉北、汉南之称。这个地方在庸以东四百里左右,它在怀王时一直是属于楚国的。”“申本姜姓之国,后被楚文王所灭。其地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南面距汉北不远。”[2]证之于现存历史典籍的记载,言汉北为郧襄之地则大抵不错。如《史记·楚世家》云:顷襄王“十九年(前280),秦伐楚,楚军败,割上庸、汉北地予秦。”[3]张守节《正义》云:“谓割房、金、均三州及汉水以北与秦。”由此可知顷襄王十九年以前,汉北属楚国,汉北即与房、金、均三州对应的襄阳北到郧西一带。如果从历史渊源来看,早在楚人先祖居荆山之时,就称今襄阳北至郧西一带为汉北。据《尚书·禹贡》记载:“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4] 按《禹贡》之说,汉水之源为漾水,向东流之上游为汉水,中游称沧浪水,下游称为三澨水,再到大别山(今汉阳北),向南流入长江。《禹贡》所记“东流为汉”的一段正是陨襄之地东西走向的“古汉水”,早期居于荆山的楚人把汉水上游这段“古汉水以北”的地区称为汉北。

   事实如此,无须多辩。但赵逵夫先生为了证明屈原被流放汉北云梦之地而为掌梦之职,到后来1996年出版《屈原和他的时代》一书时,改变了原有的观点,而认为:“关于汉北其地,蒋骥《山带阁注楚辞》说:‘汉北,今郧襄之地。’郧襄一带在上庸以东,……据我所考证,楚人所谓‘汉北’是指汉水下游一段的东面,即今钟祥、京山、天门一带。这里本是楚山林之地,其东面为汉北云梦泽。历来楚王田猎均在此。”[5]关于屈原是否被流放汉北云梦之地,牵涉到云梦的具体位置,从而引起争议。事实上,梳理一下先秦两汉相关的典籍记载,对于云梦的具体方位皆言之模糊。都只说云梦泽在荆州,而未言明其具体方位。如《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江汉朝宗于海,九江孔殷,沱潜既道,云土梦乂(治理)[6]《周礼·职方》其泽薮曰云梦。《尔雅·释地》的十薮之中就记载楚有云梦[7]以及《吕氏春秋·有始览》及《淮南子·坠形训》九薮中的之云梦,皆言云梦在楚地。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亦云: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东有云梦之饶。[8]河渠书》曰:,则西方通渠汉水云梦之野,意指从郢都凿渠东通汉水,中间经过云梦,说明云梦泽在江陵以东江汉平原典籍中也有认为云梦在江南的,如《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既享,子产乃具田备,王以田江南之梦。”《正义》云:“梦之云梦跨江南北。”[9]《昭公四年》亦云:“王正月,许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郑伯,复田江南,许男与焉。”[10]《左传·定公四年》亦有相同之说:“楚子涉雎,济江,入于云中。”《正义》云:“入云梦泽中,所谓江南之梦。”[11]公元前506(楚昭王十年)冬,吴军兵临郢都,楚昭王渡睢水后,接着南渡长江,进入云梦。《战国策·楚一》“威王问于莫敖子华”记同样之事,而较为详细:(蒙谷)遂入大宫,负鸡次之典,以浮于江,逃于云梦之中。”[12]《左传》中的“江南之梦”和“济江,入于云中”、“浮于江,逃于云梦之中”,当为同一江南云梦。至于《国策·楚一》所谓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野火之起也若云蜺,兕虎之嗥声若雷霆[13]没有确指,汉代司马相如《子虚赋》对云梦的描写,范围甚广,作为虚构的文学作品,很难作为云梦方位确定的依据,如果依据其中亦有平原广泽游猎之地的说法,也大抵包括了山地、丘陵、平原和湖泊等多种地貌形态在内的范围广阔的区域,与屈原流放的汉北是否为云梦并无多大关系,也并不妨碍对屈原作品审美本质意义的解读。

        然而赵逵夫先生由为了证明屈原被流放汉北即云梦之地,而提出屈原为掌梦之职,来作为证据支撑,却完全不足为据。多数学者认为《九章·抽思》为屈原流放汉北时所作,而《离骚》、《九章·惜诵》为屈原流放之前所作,而赵逵夫先生说:屈原流放汉北掌管云梦,在《惜诵》、《招魂》、《离骚》中,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只是以前人们未能注意而已。[14]但我们读《离骚》,丝毫没有发现屈原被流放在外的感觉,[15]与汉北云梦毫不沾边;《惜诵》则明显是在以沉痛的心情来表达自己因直言进谏遭谗被疏的冤屈,与《离骚》参读,就会认同林云铭《楚辞灯》所作的解读:“惜,痛也;即《忆往昔》之惜。不在位而犹进谏,比之蒙诵,故曰诵。”而赵逵夫先生则引证《惜诵》中一段比喻性的话语:“矰弋机而在上兮,罻罗张而在下。设张辟以娱兮,愿侧身而无所。欲儃佪以干傺兮,恐重患而离尤。欲高飞而远集兮,君罔谓汝何之?”从而认定为屈原作为“掌梦”官“只能是备矰弋,张罻罗,以为君之游猎娱乐,不得与闻国家大事。”[16]则十分牵强。又引用《楚辞·招魂》的开头部分云:

    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梦。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後之谢,不能复用。”

   从而得出结论:“‘掌梦是掌管云梦泽的官吏之称。《招魂》篇中是指屈原。[17]从而又引《左传·宣公四年》杜预注与杜预《春秋释例·土地名》之说,“江夏安陆县东南有云梦城”,进一步推论:“江夏云梦城,其地正当春秋时代的䢵(郧),战国时属楚。楚朝廷所任掌梦之官,应驻于云梦城。……云梦城即今云梦县地”,[18]至于《楚辞·招魂》是否为屈原所作,至今学界争议颇大,然而,最近二十年在《招魂》著作权的争议中,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是宋玉招襄王生魂说或宋玉拟屈原自招说。[19]既然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招魂》为宋玉之作,且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就更难以之作为屈原掌管云梦之官的依据,那么,认为掌梦是掌管云梦泽的官吏之称即屈原则纯属臆断,由臆断而作出的推论当然是靠不住的。

   所谓掌梦,即掌管圆梦之官。楚人好巫,有多种占卜方式,梦占是楚人的占卜方式之一,即把梦中所见当作某种征兆,并对其作出阐释。梦占在战国之前就在诸侯各国流行,并且周人已有专人掌圆梦之职,据《汉书·艺文志》记载:“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20]并有专门的梦占理论,故《周礼·春官》云:“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并且有分工,“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疏曰:“以日月星辰占知者,谓夜作梦,且于日月星辰以占其梦,以知吉凶所在。”[21]梦乃精神所感的现象,故《周礼·春官》注:“梦者,人精神所寤可占者,致梦,言梦之所至。”[22]但能并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凶吉者并非一般人所能承担,需专门占梦家与有特殊身份之人方能为。以《逸周书·程寤》篇为例:“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梦见商之廷产棘,小子发取周廷梓树于厥间,化为松柏棫柞。寤惊,以告文王。文王乃诏太子发占之于明堂。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之大命于皇天上帝。”[23]周朝要取代商朝,托之于梦,这么重大的事情,显然非一般人所能占之。《诗》、《书》、《礼》记载有不少做梦与占梦之事,如《诗·小雅·斯干》占卜生男生女之梦云:“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诗·小雅·无羊》占卜丰年之梦云:“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占梦在《左传》中所书尤多,此处从略。《周礼》所列之“占梦”与楚之“掌梦”之官同类,与楚人受周人影响有关,本来,楚文化在立国之前就已深受中原文化浸染,立国之后又受其周邻各种地域文化熏陶。据《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载,春秋时期,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等“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对楚国文化具有一定的影响。后来战国时代到秦昭王五十二年(255楚灭鲁国,也携走一批资料。而此时的秦国,推行商鞅学说,对这类典籍多所禁止。这也就是为什么当今在荆楚之地的考古发现中有许多周地鲁地文献的原因。而无论“掌梦”者身份若何,他确是一个可以并应该主掌招魂的人,因而巫阳面对上帝之命,答之以“掌梦”而欲推脱上帝之命。钱钟书先也认为:“掌梦者可以招魂,当缘梦亦魂之属。”[24] “掌梦”不仅负责圆梦,也能招人之梦魂、生魂,因为人之死魂与梦无关,若是招亡魂,“掌梦”恐怕无能为力。由此可知,《楚辞·招魂》中的“掌梦”,即掌管圆梦、招魂之职者,即朱熹在《招魂序》中所谓:“《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而荆楚之俗,乃或以是施之生人,故宋玉哀悯屈原无罪放逐,恐其魂魄离散而不复还,遂因国俗,托帝命假巫语以招之。”[25]故王逸注曰:“巫阳对天帝言,招魂者,本掌梦之官所主职也。”[26]而并非掌管云梦之地的官员。由此可知,认为屈原被流放汉北即云梦之地,而屈原为掌管云梦的官员这一说法不能成立。



[1]  如刘向《新序·节士》说:“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张仪因使楚绝齐,许谢地六百里。”邹汉勋《邹叔子遗书·屈子生卒年月考》采《新序》之说云:“考张仪去秦相楚,诈楚绝齐,皆在怀王十六年,则原之见放作《离骚》,必是年也。”陆侃如先生也认为:屈原第一次放逐,事在楚怀王十六年,其地点则当是汉北。即是其中之一说。

[2]  赵逵夫:《屈原未放汉北说质疑与被放汉北新证》,载《中国文学研究》1990年第3期。

[3] (汉)司马迁:《史记·楚世家》,《二十五史》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207页。

[4] 《尚书·禹贡》,(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2

[5]  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26327页。

[6]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9

[7]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15

[8] (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二十五史》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356页。

[9] 《春秋左传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32

[10] 《春秋左传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33页。

[11] 《春秋左传正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36

[12] (汉)刘向辑:《战国策·楚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19页。

[13] (汉)刘向辑:《战国策·楚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90页。

[14]  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07页。

[15]  (汉)司马迁《史记·屈原机生列传》中,叙述上官大夫夺稿进谗于楚怀王而使屈原被疏之后说:“王怒而疏屈平。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雅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但他却又在《报任少卿书》中说:“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显然这里牵涉到“疏”与“放逐”的涵义问题。以汤炳正、褚斌杰、林庚等大部分楚辞学者认为《报任少卿书》中说“屈原放逐,乃赋《离骚》”,不是司马迁原文所有,而是后人整理时窜入的,所以才形成前后矛盾。或言“综括其事,则‘放’可兼‘疏’。” “放逐”与“疏放”相近,“放”中包含“疏”,是特殊文体的特用,并非“放逐”本意。王逸《楚辞章句·离骚经序》说:“(怀)王乃疏屈原,屈原执履忠贞而被谗袤,忧心烦乱,不听所诉,乃作《离骚经》。”班固《离骚赞序》亦云:“屈原初事怀王,甚见信任,同列上官大夫妒害其能,谗于王,王忠而疏屈原。屈原以忠信见疑,忧愁幽思,而作《离骚》。”余以为然。

[16]  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08页。

[17]  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3页。

[18]  赵逵夫:《屈原和他的时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315页。

[19]  参见钟其鹏《关于<招魂>著作权与魂主问题——近20<招魂>聚讼焦点问题研究述评之一》,载《云梦学刊》200905期。

[20] (汉)班固:《汉书·艺文志》,《二十五史》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169页。

[21] 《周礼·春官》,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07808

[22] 《周礼·春官》,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03

[23]  黄怀信:《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83页。清华简《程寤》在文字上有出入。

[24]  钱钟书:《管锥编》(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版,第633页。

[25] (宋)朱熹:《楚辞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33页。

[26] (宋)洪兴祖:《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版,第198页。

日期:2016-04-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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