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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周之際楚國諡法新探

作者:荆楚文化网

兩周之際楚國諡法新探*
羅運環*
中國地域文化研究所
(首發)
關於楚國諡法起源問題,楊樹達先生曾指出:“據《史記·楚世家》,楚王之有號諡始于楚武王熊通,武王以前皆無諡是也。” [1] 此說過於武斷,結合新出楚簡《楚居》對照《史記·楚世家》,我們則有相反的認識,即武王以前有諡,若把武王以後在楚王中所流行的諡法可稱之為“王諡”(即前一字或一字以上是諡,後一“王”字表身份,合在一起為諡號)的話,武王以前,兩周之際楚王中所實行的諡法則可名之為“敖諡”。茲將我們的理由陳述於下。
一 “敖諡”之“敖”相當於“王諡”之“王”
仔細閱讀《史記·楚世家》,楚武王之前,尚有楚人的諡法資料,最早者數所記述的楚君熊渠之言。熊渠曰:“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2]其中“蠻夷”為自稱;“中國”指中原;“號”即《史記·楚世家》所載楚曰“請王室(周王室)尊吾號”之號,指楚國國君及熊渠封其子的爵稱;“諡”則應是《左傳》文西元年,楚成王自縊而死,“諡之曰靈,不瞑”之諡,應指諡號。《史記·楚世家》載:熊渠當周夷王之時,封其三子為“王”,“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3]改王為侯,世稱“楚三侯”[4]。雖未見楚君熊渠行諡的具體資料,但從其實行了不同于中原的“號”來看,熊渠及其後代也應實行了與中原不同的“諡”,因資料缺乏姑且存疑不過熊渠之後第五代孫熊儀開始,已有了“敖諡”之制。這可從《史記·楚世家》及新近發表的清華簡《楚居》中得到進一步的證實。
清華簡《楚居》云:“至酓甬(勇)及酓嚴、酓相(霜)及酓(雪)及酓訓(徇)、酓咢及若囂(敖)酓義(儀),皆居喬多。若囂(敖)酓義(儀)(徙)居箬()。至焚(蚡)冒酓111111(帥)自箬((徙)居焚。至宵囂(敖)酓鹿自焚(徙)居宵。至武王酓自宵(徙)居免。”[5]
《史記·楚世家》云:“熊咢(熊渠四世孫)九年,卒,子熊儀立,是為若敖。……[若敖]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立,是為霄敖。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是為蚡冒……蚡冒十七年,卒。蚡冒弟熊通弑蚡冒子而代立,是為楚武王。”[6]
這兩段引文分別從世系和都城的徙居兩個方面的內容涉及到武王前三位楚先公:即若囂(敖)酓(熊)儀、焚(蚡)冒酓(熊)鹿(眴)、宵(霄)敖酓(熊)帥(《楚世家》作坎《國語·鄭語》韋昭注作率)。其中,《史記·楚世家》、《漢書·古今人表》均說焚(蚡)冒酓是宵(霄)敖之子,清華簡《楚居》載焚(蚡)冒是宵(霄)敖之父,《楚居》的整理者認為這三位楚君的世系應為“若敖——蚡冒——宵敖”,證之包山楚簡第264號簡“舉禱荊王自酓(熊)鹿以就武王”一語,《楚居》整理者的意見正確可取。
在楚國古文字中敖皆作囂,[7]囂、敖、冒均音通可互用,蚡冒的冒當為囂或敖的假借字。是熊儀、熊鹿(眴)、熊帥(坎)祖孫三代皆稱“敖”。此外,春秋時代,楚武王改稱王以後,仍有三位國君稱敖;其一為杜(或作堵、莊)敖,即文王子熊囏;其二為郟敖,即康王子熊員;其三為訾敖,即共王子、康王和靈王之弟子比(字子幹)。這六位國君的稱謂後都有一個“敖”字,即“某敖”。顯然,“敖”是這六位國君的一種通稱。可見楚國國君稱“敖”,相當於楚國君稱“王”之稱
“某敖”之稱,究竟屬於什麼,與楚人的諡法有沒有關係?,這個問題至令任然是一個不解之謎。顧頡剛先生曾經作過研究,對此有兩種推測,認為:“楚稱某敖蓋猶後世稱某帝為某陵也。或曰:不然。……楚王之無諡而稱敖者,蓋即酋豪之義。二說孰是,尚待討論。”[8]顧頡剛先生提到的兩說,已接觸到了問題的實質。下面在顧先生研究的基礎之上,再作深一步的探討。
首先看看顧頡剛先生第一種推測,即:“楚稱某敖蓋猶後世稱某帝為某陵”的問題。
楚六君王稱“某敖”是否為楚國陵墓的通稱?從所見最早資料來看,楚國君王的墳墓稱為“墓”。《春秋谷梁傳》定公四年載,吳入郢,子胥 “撻(鞭)平王之墓。”《新書·耳痺》、《淮南子·泰族》、《史記》的《季布傳》、《十二諸侯年表》、《楚世家》、及《漢書·五行志下》亦同。《史記·伍子胥列傳》、《吳越春秋·闔閭內傳》作“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呂氏春秋·首時》則作子胥“鞭荊平王之墳三百。”《越絕書》相關篇章載此事“笞(鞭)平王之墓”與“笞平王之墳”。其中“墓”與“墳”互見,以前者居多,“墓”當為通稱,“墳”應為俗稱。楚平王的墓墳直稱“平王墓”,當是楚人自已的稱呼。
這一點還可從平王之子楚昭王的墓名得到進一步的證實,三國詩賦家王粲作《登樓賦》曰:“北彌陶牧,西接昭丘。”唐代李善注引《荊州圖記》:“當陽東南七十裡,有楚昭王墓,登樓則見,所謂昭丘。”[9]《水經注》卷32《沮水》:“沮水又南徑楚昭王墓,東對麥城,故王仲宣(王粲)之賦登樓云:‘西接昭丘’是也。”[10]顧炎武《日知錄》卷15《陵》論證古王者之葬 ,“及春秋以降乃有稱‘丘’者”時,[11]引證過“昭丘”。楊寬先生不贊成顧說,指出“昭丘是否因楚昭王墓而得名……都是疑問。”[12]考新出戰國楚簡《昭王毀室》,其載昭王所建新宮室的臺階下有他人父母墳墓時言:“吾不知其爾墓。”[13] 可見楚人(包括楚王)稱墳墓為“墓”。“昭丘”應是“昭王墓”的俗稱。
進入戰國以後,楚王的墓區稱“陵”。《史記·楚世家》載“秦將白起遂拔郢,燒先王墓夷陵。”《史記》的《六國年表》、《白起列傳》等均作拔郢,“燒夷陵。”此“夷陵”,當如唐代司馬貞《史記索隱》所云,為“陵名。”如此則知楚六君王稱“某敖”的敖字不可能是陵墓類通稱。
如前所言,敖字在楚文字中一律寫作“囂”,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多用作職官名,有職高位尊的“莫敖(或大莫敖)”、還有一般職官的“連敖” 等。“敖”從楚君的稱謂到楚職官名稱,這如西周楚國國君熊渠、熊咢自稱“楚公”,到春秋時楚縣縣長稱“縣公”的轉變過程是一樣的情理。那就是“敖”曾是楚國國君的一種通稱。
楚君為何稱敖?《左傳》昭公十三年“訾敖”杜預注云:“不成君,無號諡者,楚皆謂之敖。”此後,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柳宗元《天對》自注、宋代朱熹《楚辭集注》均宗此說。杜注實是望文生訓,毫無根據。楊樹達先生指出:“今按楚公子幹名訾敖,誠為未成君矣。至若熊儀之為若敖,熊坎之為霄敖,不得為未成君也。此二君誠無號諡,然據《史記·楚世家》,楚王之有號諡始于楚武王熊通,武王以前皆無諡是也,莊敖熊囏(莊敖,據《史記》),之無諡,以見弑于成王也。郟敖麋(《史記》作員)之無諡,以見弑于靈王也。在成王、靈王或認二人為未成君。然莊(杜)敖在位五年,郟敖在位四年,史家不得以為未成君也。此杜預之說不可信。”[14]楊樹達先生指出杜預“未成君說”之誤,甚是,但說“武王以前無諡”則是不對的。
顧頡剛先生第二種推測楚王稱敖者,蓋即“酋豪之義”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的。《尚書·旅獒·書序》記“西旅獻獒(敖)”,馬融注云敖作“豪”,曰“酋豪也”。鄭玄曰“獒讀曰豪。西戎無君,名強大有政者為酋豪。國人遣其酋豪,來獻見於周”。酋長稱敖不僅只西戎,唐嘉弘先生考證,從堯以來以敖命名的酋長或“邦君”,其活動地域已達黃河中下游一帶,其族屬既有華夏,又有戎人。[15]如《莊子·人間世》載“昔者堯攻叢林胥敖”;《莊子·齊物論》:“堯欲伐宋膾胥敖”;《呂氏春秋·召類》:“禹攻屈敖”。金文《乖伯簋》和《九年衛鼎》稱眉國國君為“眉敖”,均其證。“敖”和“豪”原本部落酋長稱號,當部落轉變為國家後,一些國家稱王稱侯,一些國君仍然沿襲了這一傳統的稱號。羋姓楚君定居“蠻夷”,仍向中原王朝稱臣,為諸侯國,國君稱“楚子”。熊渠“不與中國之號諡”,分封三子為王,自己稱號是什麼呢,從其後世稱“敖”(詳見下)來看,熊渠本人當自稱敖。
周厲王時,熊渠畏其伐楚,自動取消三子的王號,他自己也當取消敖的稱號而改稱“公”。在金文中熊渠稱“楚公家”,見《楚公家鐘》銘文[16];後至熊渠四世孫熊咢在金文中仍稱“公”,即楚公逆(咢),見《楚公逆鐘》銘文[17]。熊咢以後至楚武王,尚不見有稱“公”者。《小校經閣金文》卷1有《楚公嘆鐘》銘文拓本,其曰:“楚公嘆作霝龢(和)旅鐘,子孫其永寶用於宗。”[18]陳直先生《史記新證》:“疑為熊坎所造,坎歎二字,不獨聲相近,字形亦相近。”[19]劉彬徽先生認為:“此器未見圖像,從文字本身考察,‘龢(和)’字、‘寶’字與一般金文寫法不一樣,鐘銘似未見有稱旅鐘的。疑是偽器,則熊坎之說不足為據。”[20]細審拓本銘文,還有最後一句“其永寶用於宗”,也不符合兩周之際楚國君王鐘名的用語,此銘當為偽作,不能作為此期間楚君稱 “公”的證明。
周宣王末年以後,西周王朝開始走向衰亡,楚君從熊咢子熊儀開始,可能放棄稱“公”,並連續三代稱敖,此敖即與國王相當。到楚武王改稱王以後,楚國君王均是生稱“王”死後也稱“王”,屬於常制,而武王改稱王后,杜敖等三位國君生稱“王”,死後被稱為“敖”,很顯然,這是對王者的一種貶稱。究其原因,杜(堵)敖、郟敖麋(《史記》作員)、訾敖分別見弑于楚成王、楚靈王、楚平王。楚成王、楚靈王、楚平王等三王都是弑前君而取而代之者,對前君不用楚武王以後的諡法,而用楚武王以前的諡法,顯然具有貶抑被弑前王之意。
二 楚君敖前一字應是一種旱期的諡法用字
楚君敖前一字的含義也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若敖之六卒”,杜注“若敖,楚武王之祖父,葬若敖者”。[21]杜預這一以偏概全,是錯誤的。
從新發現的清華簡《楚居》與傳世史籍對照分析,楚君敖前一字的含義武王前後是有區別的。
清華簡《楚居》云:“若囂(敖)酓義(儀)(徙)居箬()。至焚(蚡)冒酓111111(帥)自箬((徙)居焚。至宵囂(敖)酓鹿自焚(徙)居宵。”[22]很顯然,若敖熊儀的若、焚(蚡)冒熊帥的焚(蚡)、宵敖熊鹿的宵都與所遷徙的都城有關。
《左傳》昭西元年:“葬王於郟,謂之郟敖”;《左傳》昭公十三年:“葬子幹於訾,實訾敖”。顯然郟敖、訾敖的敖前一字都是葬地名。杜預不知楚君敖前一字的含義武王前後是有區別,而據《左傳》之文而將武王前後稱敖者混為一談,實不足取。
以葬地名冠于敖前的情況似乎與楚遺民劉邦建立西漢王朝以後的大多數帝陵名稱相近。西漢帝陵除少數用字取吉祥褒義,如:高祖劉邦之父太上皇萬年陵的“萬年”、漢哀帝義陵的“義”、漢平帝康陵的“康”等之外,多數都是用所葬地地名。如:漢文帝霸陵,據《三輔黃圖· 陵墓》所載, “就其水名(灞水), 因以為陵號”。漢宣帝杜陵,據《漢書· 宣帝紀》所載, “以杜東原上為初陵, 更名杜縣為杜陵。”漢景帝陽陵,據《史記· 孝景本紀》所載,“更以弋陽為陽陵。”漢武帝茂陵,據《漢書· 武帝紀》“初置茂陵邑”顏師古注,“本槐裡縣之茂鄉, 故曰茂陵。”凡此等等,都是以葬地地名為陵名的。楚六君王所稱“某敖”的敖前所冠葬地名與此同意,就此而言,武王三楚君王“某敖”之稱與以葬地名的陵墓名相似。不過如前面所考,“某敖”的敖不是陵墓的意思,而是相當於“王”的國君稱號。“某敖”之稱又與冠以葬地名的陵墓名有別。
楚平王的墳墓稱“平王墓”,楚昭王的墳墓稱“昭王墓”,這說明直到春秋晚期,楚王的墳墓還沒有專門的名稱,而是利用諡號加上“墓”字作為楚王墳墓名。依此而論,武王后三楚君王所稱之“某敖”,若作為墳墓名,則其後應加上“墓”字,作“某敖墓”。楚六君在稱“某敖”的行文句式與其他諸王使用諡號而稱“某王”相似,看來武王前後六楚君稱“某敖”的“某”字應是一種特殊的諡號。
《禮記·檀公》:“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諡,周道也。”《通志·諡略》:“以諱事神者,周道也。周人卒哭而諱,將葬而諡。有諱則有諡,無諱則諡不立。蓋名不可名矣,則後王之語前王,後代之及前代,所以為昭穆之次者,將何以別哉?生有名,死有諡,名乃生之辨,諡乃死之辨,初不為善惡也。”這就是說,是否為諡號,最初是不講善惡的,最主要的是“將葬而諡。有諱則有諡,無諱則諡不立。”由此看來,楚國國君名號前冠以都城名和葬地名是死後所加稱號,用以諱其名,這雖然不同于依據生平事蹟評定的諡號,也不同於漢代以降的陵墓專名,當是熊渠所謂的“不與中國之號諡”的諡。為了以示區別,姑且稱之為“敖諡”。不過,在熊通改稱王以前,這種諡號與“王諡”相當;熊通改稱王以後,這種諡號均屬貶稱,就不可與“王諡”相提並論了。
三 結 語
總之,霄敖時已有“敖諡”制度是沒有疑問的,這種“敖諡”還有可能在熊渠時代已經存在。不過,那種以為“楚王之有號諡始于楚武王熊通,武王以前無諡”的說法,顯然是不合史實的。
至於楚武王以前有“敖諡”的楚君其生稱與諡號的區別,我以為這類國君的生稱當敖前冠以國名。上引金文眉國國君稱眉敖即其證。
楚君之所以稱敖,主要與熊渠“不與中國之號諡”有關。楚君熊儀正式稱敖,至熊通改稱王,正是楚國“不與中國之號諡”的體現,它是楚國實力逐漸強大的重要標記。
或以為諡法分商週二系,即:商人及商代遺臣慣用日干名或日干名加美稱;西周人則用美稱(即周禮諡法)[23]。從以上對西周時楚人“敖諡”的考證來看,西周時楚國君王的“敖諡”,即在敖前冠以葬居地名,既不屬於日干名類,也不屬於美稱類,則應屬於另一系,即楚系。而楚君稱王后,用“王諡”,楚人諡法發生大的轉變,將另文討論,此不贅述。
 
 


*本文受到中國國家社科基金專案“楚簡與東周國別史研究”(10BZS008)及中國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專案“出土文獻與楚史研究”(08JJD770095)的資助。
* 羅運環湖北洪湖人,武漢大學中國地域文化研究所所長,武漢大學歷史學院、中國傳統文化研究中心、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
[1]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乖伯簋再跋》,科學出版社1959年,第185頁。
[2] [漢]司馬遷:《史記·楚世家》,中華書局,1959年,第1692頁。
[3] [漢]司馬遷:《史記·楚世家》,中華書局,1959年,第1692頁。
[4] [漢]趙曄著、[元]徐天祜音注:《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28頁。
[5]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6][漢]司馬遷:《史記·楚世家》,中華書局,1959年,第1694頁。
[7] 羅運環:《古文字資料所見楚國官制研究》,載楚文化研究會編《楚文化研究論集》(第二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
[8] 顧頡剛:《史林雜識·楚吳越之名號諡》,中華書局1977年。
[9] [梁]蕭統:《文選》上海書店,1988年影印本,第145頁。
[10] [北魏]酈道元著、陳橋驛校證:《水經注校證》,中華書局,2007年,第753頁。
[11] [清]顧炎武著、[清]黃汝成集注:《日知錄集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155頁。
[12] 楊寬:《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3頁。
[13]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昭王毀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號簡。
[14]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乖伯簋再跋》,科學出版社1959年,第185頁。
[15] 唐嘉弘:《釋“莫敖”》,《江漢論壇》1984年第11期。
[16]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編:《殷周金文集成》第1冊,第42-45號銘文拓本,中華書局,1984-1990年。
[17]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編:《殷周金文集成》第1冊,第106號銘文拓本,中華書局,1984-1990年。
[18] 劉體智:《小校經閣金文拓本》卷1,民國乙亥(1935年)初版,第18頁。
[19] 陳直:《史記新證》,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2頁。
[20] 劉彬徽:《楚國有銘銅器編年概述》,《古文字研究》,中華書局,1984年,第354頁。
[21][晉]杜預:《春秋左左傳集解》,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80頁。
[2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23] 張懋鎔:《周人不用日名說》,《歷史研究》1993年第5期;李零:《楚景平王與古多字諡》,《傳統文化與現代化》1996年第6期。

日期:2011-10-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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